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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申報義務 回歸買賣雙方

內政部研議修改地政士法,中華民國地政士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蘇榮淇表示,地政士除協助登錄房價外,也會受託幫忙申報遺產稅、贈與稅,若有違反規定,都是由委託人受罰,地政士只對委託人負損害賠償責任。他要求實價登錄制度應回歸正軌,把申報義務回歸買賣雙方。

內政部認為,如果地政士法允許地政士有限期改正的機會,有心人土可能會利用限期改正機會,先不實申報登錄,除非地方政府稽核結果「認為」不實通知限期改正,申報人才「配合」改正申報實價。

學者認為,現行地政士法規定地政士只要申報不實被抓到就受罰,能有效嚇阻有心人士不能隨意登錄房價。內政部統計也顯示,已裁罰140件違反實價登錄規定的案件,其中120件都是逾期申報被罰,僅20件是地政士登錄不實,與完成登錄的70多萬件數相較,受裁罰比率相當低。

 

 

 

【2014/04/08 經濟日報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