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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瀝青聯合漲價 重罰6,000萬

公平會首度重罰瀝青業者聯合漲價行為。嘉義及台南縣共23家瀝青混凝土業者,因涉嫌聯合調漲瀝青混凝土價格,昨(9)日被公平會依違反公平交易法第14條第1項規定,各處50萬至630萬罰鍰,總共罰鍰金額高達6,000萬元,是公平會今年以來開出的最高罰鍰。

公平會從2011年就開始立案調查台南、嘉義兩地業者的聯合行為,昨日終於確認裁罰內容。其中台南地區由於台南地檢署就路見不平專案查緝是否有官商勾結、偷工減料時,意外發現當地瀝青混凝土業者有聯合壟斷的行為,因此分案交由公平會調查。

公平會發現,台南地區16家瀝青混凝土業者,以向下游客戶收取每公噸200元穩定基金的方式,促使瀝青混凝土價格從每公噸1,300元漲到1,500元,明顯涉及聯合行為。公平會依各業者的主導性、營業規模及違法情節輕重等因素,分別處以50萬至500萬元不等的罰鍰,總額達3,950萬元。

至於嘉義的七家瀝青混凝土業者,彼此雖然互為競爭關係,卻於2010年起透過不定期聚會聯合調漲瀝青混凝土價格,分別於99年2、3月每公噸調漲70-80元,99年10月每公噸調漲80-100元,100年5月每公噸調漲100元,漲價時點及漲幅幾近一致,同樣明顯影響市場供需功能,被公平會各並處50萬元至630萬元罰鍰,合計罰緩總額為2,050萬元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【2014/04/10 經濟日報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