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年5月申報的綜合所得稅稅率、免稅額及扣除額有無調整?
南區國稅局安南稽徵所答覆:綜合所得稅是按綜合所得淨額採累進稅率計算稅額,自105年申報104年度綜合所得稅起,課稅級距由原先的五級(稅率5%、12%、20%、30%、40%)調整為六級,增加綜合所得淨額超過1,000萬元部分,按照稅率45%來計算稅額。
該所又說,免稅額部分無調整,而標準扣除額單身由7.9萬元提高至9萬元;夫妻合併申報者由15.8萬元提高至18萬元;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及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均由10.8萬元提高至12.8萬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