目前位置: 屏東縣記帳及報稅代理業務人首頁 > 最新訊息 > 稅務訊息 > 醫師、律師執行業務者 設算報稅留意新規定  回上一頁
    醫師、律師執行業務者 設算報稅留意新規定
聯合晚報 記者徐碧華/台北報導

107年度執行業務者費用率資料來源/財政部 製表/徐碧華107年度執行業務者費用率資料來源/財政部 製表/徐碧華 西醫師非健保收入(含藥費)費用率資料來源/財政部 製表/徐碧華西醫師非健保收入(含藥費)費用率資料來源/財政部 製表/徐碧華

高雄國稅局官員表示,高雄地區的執行業務者採用部頒費用率設算申報個人綜合所得稅的,以開診所醫生最多,律師居次。今年報稅時要特別注意新增規定,如果是法院指定義務辯護案件,律師收入按50%認定費用;而診所部分,要注意C肝全口服新藥健保給付收入,費用率按96%認定。

官員表示,所得設算公式是所得=收入×(1-費用率)。

財政部已頒布「107年度執行業務者費用標準」,高雄國稅局表示,這是給沒有設帳或取得費用憑證有困難的執行業務者用的。執行業務者的最大宗一般指四師,包括律師、會計師、建築師和醫師。以高雄市來說,絕大部分會計師和建築師都有設帳,取得憑證核實申報。會以財政部頒布的費用率設算所得的,律師約占一半,而開診所的醫生是大宗。

107年度的部頒費用率修訂很少,幾乎都和106年度一樣,只有兩項修訂,都對納稅人有利。第一項修訂是針對律師,律師一般案件的費用率是30%,每100元收入認定30元為費用,70元為所得。但兩類案件的費用率提高到50%,收入的一半算所得,一個是配合政府政策辦理法律扶助案件,另一個是今年新增項目,是法院指定義務辯護案件。官員特別解釋:「有律師問,我幫朋友義務辯護可否適用?答案是不可以。只有法院指定的才可以適用。」

診所部分,官員指出,費用率分得很細,不像其他執行業務者大多只有一個費用率。診所大分為中醫師和西醫師,收入大分為健保收入、掛號費、非健保收入三類。屬於健保收入部分,按健保署核定點數,每點0.8元計費用,官員特別說明,是要經核定過的點數,也就是健保署審核過認可的,1點是1元,費用率是80%。掛號費的費用率是78%。非健保收入適用的費用率比較低。

非健保收入的費用率又分為兩種,一種是不含藥費收入的醫療費用,費用率是20%,官員說:「一般診所都開藥,所以,非健保收入的這部分,大都適用含藥費的費用率。」

診所費用率分得很細,報稅時要特別留意。 圖/聯合報系資料照片診所費用率分得很細,報稅時要特別留意。 圖/聯合報系資料照片

非健保、含藥費的醫療收入部分的費用率比不含藥費高,中醫師適用45%;西醫師的費用率各科不同,內科、牙科、眼科、耳鼻喉科、小兒科、皮膚科、家庭醫學科適用40%,外科、婦產科、骨科適用45%,精神病科適用46%,其他適用43%。

官員說,獸醫師也有自己的費用率,醫療貓狗者,費用率32%,醫療其他動物者,費用率40%。

因應一例一休修法增加人事成本,如果執行業務者107年度於周休二日上班導致人事費用增加,上述適用費用率可提升1個百分點。官員說,這項規定去年就有,但是適用的很少,它需要符合兩項基本條件,一是已為員工投保勞健保,一是員工薪資有辦理扣繳。而且還要列帳,說明加班費增加情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