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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電動車研議徵收汽燃費
經濟日報 記者楊文琪/台北報導

未來電動車也要徵收「汽燃費」。交通部委託所屬單位運輸研究所研議「汽燃費制度檢討」,近日完成並提報交通部,初步建議汽燃費徵收方式短期內維持現制,但可檢討費率,並當電動車達一定比率時,將徵收汽燃費。

運研所建議,汽燃費長期將改以「行駛里程」和「車重」為計費標準,行駛里程愈多,繳費也愈多,屆時一般自用車及機車費額有望減少,行駛里程高的貨車費額可能會增加。交通部表示,運研所研究方向將納入未來政策參考,後續還需評估細節,現在沒有時程表。

為鼓勵國人使用較環保的電動車,目前「完全以電能為動力」的電動汽機車,免徵汽燃費;據統計,至今年5月止,汽車約有806萬輛,其中電動汽車有2,907輛,比率不到2%;機車有1,388萬輛,電動機車23萬8,668輛,比率僅0.4%。

由於電動車已成未來趨勢,而汽燃費是車輛使用道路所衍生的養護修建及安全管理所需經費,若持續免收汽燃費,恐出現汽燃費短收問題,影響道路養護及安全管理。

另外,目前依車種、自用和營業區分,以汽缸總排氣量分級制定行駛里程及平均耗油量,按汽油車每公升2.5元,柴油車每公升1.5元費率,定期徵收固定的汽燃費費額。但使用不同燃料的車種,與道路使用量無關,而同一收費級距內的車輛,繳交費用並未因使用量而不同,是民眾認為費用不公平的主因。

運研所研議後認為,短期內可維持現狀,但需檢討費率,並當電動車達一定比率時,便開始徵收汽燃費。研究也建議,未來長期目標,汽燃費建議變革改為隨車徵收以「里程及車重」計費,符合公平原則,且可納入電動車輛收費,依實際里程車重破壞路面程度收費,最能維持收入穩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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